一些企業或個人為了早點使用商標,可能會先使用而后注冊。問題來了:未注冊商標是否能受到法律保護呢?商品(服務)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如果使用未注冊商標又會有哪些隱患呢?今天,小編就為你一一解答這些問題,消除你心中的這些疑惑!
01什么是“未注冊商標”?
未注冊商標,是指未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注冊商標不能援引《商標法》進行保護。
02未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嗎?
未注冊商標是不受《商標法》保護的,但并非不受其他法律保護。
《商標法》主要保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但是,《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會對未注冊商標提供一定的保護。
(1)通過《民法通則》保護未注冊商標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商標一旦創造或設計出來,未注冊者雖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在某種程度上享有一定的民事權利。實踐中,某些文字、圖形、字母、數字標記往往既是企業的商標,又是企業的商號標記,當企業名稱與商標一致時,任何人未經企業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此商標或搶先將其注冊,否則即為民事侵權行為,企業可依法維權。
(2)通過《著作權法》保護未注冊商標
《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筑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商標通常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實踐中多為文字與圖形等要素共同構成的組合商標,此類商標屬于美術作品,而美術作品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
(3)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未注冊商標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未注冊商標凝聚著商標使用人的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傾注了他們大量的心血和投資。如果他人任意假冒、無償使用,甚至通過注冊獨占使用此商標,無異于對商標使用人辛勤勞動的剝奪,屬于不正當競爭,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禁止的行為。
03商品(服務)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
《商標法》第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我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應當使用注冊商標。”即除了煙草以外的其他商品(服務)是可以使用未注冊商標。但是,使用未注冊商標是有很多隱患的!
04使用未注冊商標有哪些隱患?
(1)不受《商標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獲得《商標法》的保護。企業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
舉個例子:A企業生產的"大地"牌拖拉機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A企業沒有注冊"大地"商標,其他廠家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拖拉機上打上了"大地"字樣出售,從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在我國,商標注冊遵循“注冊在先原則”。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一旦商標被他人成功搶注,企業就可能就無法再繼續使用該商標,之前花費在宣傳該商標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將付諸東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企業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若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構侵犯了該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引發商標糾紛,甚至會讓雙方對薄公堂。若最終認定企業確實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可能會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4)商標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在知識產權領域,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
只有成功注冊的商標才能受到《商標法》的保護,才能形成商標權。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該商標將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無法形成商標權,也就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雖然大家可以使用未注冊商標,但還是存在上述隱患的。所以,建議大家能盡快注冊商標,從而獲得《商標法》的保護!